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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10)

时间:2018-12-29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4.4.4提高防盗技术,让盗版者望尘莫及。计算机行业应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从事计算机行业的人员要针对盗版的途径,有计划、有步骤的研制和开发出新的技术,如在软件中加密或专有认证,采用高新技术,使盗版者对软件无处下手。达到防盗的目的。

  4.4.5我们在查处盗版、打击侵权人行为的同时,也要对销售、开发软件的销售商、开发商的行为加以约束,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有些软件开发商、代理商无视法律的规定,不遵守行业的惯例,有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是很普遍的。有些厂商在提供给用户正版软件时,承诺对软件将给予免费升级的服务。由于软件的更新速度很快,不断的升级完善是其自身最突出的特点。因此,版本的升级对于用户来说十分重要。而当用户购买之后,便收不到任何升级的消息和资料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国内软件市场的售后服务良莠不齐,个别软件经销商根本不知道软件的性能和用法,很难为用户答难解疑。利用用户不熟悉行业惯例和相关的法规,在售后服务上偷工减料之事也时有发生。可见,我们还应在不断地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软件产业正常运作的同时,加强对软件市场内部的清理和规范,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让软件产业为信息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当然,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单纯在著作权上的保护,我国还有许多法律对其加以限制和规范。如198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198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1997年实施的新刑法,都是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补充和完善,更好、更全面的维护了软件这一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

  中国的软件业还处于一个转折的时期,它所涉及到的环境、技术、客户、行销方式等多种因素都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计算机和通信的融合、计算机和电视等电子消费产品的融合都推动了转折时期软件业的发展。我们要充分的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以高度的应变力把握中国IT业发展的机遇。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和完善着自己,并且不满足于现有的成就,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上,在打击盗版维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上任重而道远。中国也将继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充分认清自己的特色,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真正的将民族工业推向前进。使中国的IT产业与国际接轨,将信息产业发展到一个更新的领域,以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同时为完善和发展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共同努力,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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