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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若干问题研究(13)

时间:2019-01-1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逆向否定公司人格时, 在公司股东有多人的场合要审慎而为。例如,作为债务人的控制股东为逃废债务,可能将大量自有优质资产转移给子公司,导致控制股东的债权人求偿落空。但子公司其他中小股东也许并无此等行为。一旦子公司的法人资格被否认,控制股东债权人即可追究子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但不能追究其他中小股东的债务清偿责任。即便追究子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也应以子公司从控制股东接受资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否则就侵害了子公司中诚实股东的合法利益。当然,控制股东的债权人也可以运用合同法中的撤销权实现债权。只不过,此种撤销权要受制于1年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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