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8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波涌。
上诉人(原审被告):钟鸣。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搏拓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武,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清华斯维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方,董事长。
上诉人陈波涌、钟鸣、深圳市搏拓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信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清华斯维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软件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三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
一审法院查明:本案为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软件公司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是技术信息,该信息存在于软件公司研制开发的“三维可视化工程量智能计算软件”,包括下列内容:1、软件的程序、运行的流程、结构;2、建模的方式、方法;3、数据库结构及其存储方法;4、具体的算法。软件公司是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2000年8月,软件公司研制开发出“三维可视化工程量智能计算软件”。同月,该软件通过了由建设部科技司组织,深圳市建设局主持的科技成果鉴定。深圳市建设局鉴字[2000]第049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证明,鉴定委员会认为:该软件采用AutoCAD R14作为开发和使用平台,有效利用施工图的电子文档,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建立图形化的工程量计算模型。在没有施工图电子文档的情况下,软件提供简便生成各种轴网和构件的辅助工具。较好地解决了土建工程的工程量计算问题,尤其对于复杂平面的工程量计算,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度。该软件简便地设置工程属性和楼层属性,可对构件进行各种编辑,准确完成相交构件工程量的自动扣减,可用不同视图及视点对工程进行观察,并按用户要求将各种构件的工程量关联到相关定额进行统计、汇总,所产生的计算结果达到工程量计算的精度要求。因此该软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致同意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建议在全国推广使用。2000年12月,该公司制订员工手册,将包括技术开发的信息、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磁盘文件,软、硬设计文件和图纸等作为商业秘密的内容,列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软件公司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签订有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诺书。该承诺书约定:公司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两年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软件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秘密,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技术秘密的职工离开软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