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状态,更没有处罚的具体标准,导致在审判实践中无法使用罪刑相适应原则,使侵犯商业秘密的未遂状态不具有可罚性,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状态同样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正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加强该方面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上规定对未遂状态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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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问题研究(7)
时间:2015-03-2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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