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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上诉维持原判案(4)

时间:2019-08-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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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原判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虽计算犯罪数额有误,但不影响量刑,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所提意见,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本院均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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