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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公民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有多长?【苏州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5-12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是关于自然人作者的发表权、著作 财产权的保护期的规定。由《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可知,在我 国,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间为作 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第50年的12月31 日。《著作竣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 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 的所有人行使。”第18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 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 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 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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