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为了评论、注释、新闻报道、教学和学术 研究等目的,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但 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 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使 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 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该条例第21 条规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 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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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苏州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5-13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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