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业务 > 合同法务 > 法律论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5)

合同法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5)

时间:2013-04-21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笔者就接触过一个案例。承包人承诺了竣 工工期,还约定了逾期违约金。由于发包人不及时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反正你不给钱我就不给你干活,拖就是了”。结果,最后因为发包人拒 付工程款而诉讼到法院后,发包人虽承认拖欠工程款,但由于承包人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应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法庭经审理,承包人没有应当顺延工期 的证据,即使存在顺应工期的理由,也无法证明应当天数。最终法院判决双方支付。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两者相抵等于“零”!
我们无意于评判此案审理是否存在问题,因为该案上诉后还没有最终结果。但我们应该可以总结一 些教训。那种粗放式地经验性地管理,已经不适应于目前的法治环境。所以,承包人即使遇到发包人违约的情况,也应当严格按照通用条款或专用条款的约定,及时 办理各种手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应当顺延的工期。如果出现争议,也要及时解决,否则,拖延只会给自己、给对方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3、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都会使利益受侵害者拿到保护自己的武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立法同时也会直接促进了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性发展。因为只有规范的、合法的管理,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规范地操作方法,会使本来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向不利一方发展。上面已经举出了太多的案例,足以说明这一问题。
目前,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出台,正是多年积累的诉讼能量的集中爆发阶段,大量的案件都选择了诉讼方式的解决。很多施工企业没有注意到的是,他们都对自己的诉讼“准备好了吗?”
一 件施工合同案件的诉讼成功,会牵扯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首先,合同的有效性。司法解释着重关注了影响施工合同效力的招投标问题和黑白合同问题。其次,主体的 合法性。主要是施工资质,突出表现在对实际施工人的资质要求方面。再次,也是最为重要和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准备问题,简单 的说就是各种签证、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特别是上述所谈容易出现的各种常见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妥善、依法解决。
法律,它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对不遵守法律秩序的经济主体,都有制约作用,并不是倾向哪一方。从这个角度来讲,正体现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公平性。那种单纯的认为司法解释是保护施工企业的想法是错误的。
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开发企业,都必需高度重视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协议条款,高度重视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签证行为。只有做到行为合法、合同有效、手续完备,才能真正从法律上获得保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合同法务

联系我们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