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关系解除时间的争论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属于工伤,需要考虑工伤医疗期,而医疗期时间远长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劳动者主张争议放发生之日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这样能争取到更多的劳动报酬,但其并未考虑到劳动合同早在2008年12月31日就到期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延续到医疗期结束时终止;且自2010年4月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并未回用人单位上班,双方也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双方其实是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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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驾车致工伤起诉公司索要双倍赔偿案——记助力某汽车租赁公司合法终止劳动关系(2)
时间:2013-05-24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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