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研发成本审计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一、知识产权案件损失计算方式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损失统计方式有多种,以专利为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计算方式,其他知识产权损失计算与专利损失计算大致相同:
1、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商业秘密案件研发成本作为损失计算的必要性
其中,研发成本作为损失计算,也是知识产权案件中损失计算常见的一种方式,在商业秘密案件中体现得更为明显。由于商业秘密被侵权时,由于秘密信息处于保密状态,市场上同行业人员并不知晓该秘密信息,导致该秘密信息的市场价值难以评估。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对该秘密信息的研发成本进行统计,从而计算出该秘密信息的研发价值,作为损失认定的一种方式。当然,如果能够准备统计到侵权人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取的利益,从利益的角度来计算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也是计算方式之一。但商业秘密案件有自身的特点,通常情况下,商业秘密侵权不容易发现,即使发现后,也很难获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权利人从研发成本的角度来统计所遭受的损失数额。
三、研发成本的损失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统计
1、研发立项调研成本;
2、研发人员工资、社保,包含但不限于在立项阶段、研发阶段、检测阶段等;
3、相关设备投入;
4、相关环境投入,如软件开发所需的软件环境;
5、研发所需材料投入;
6、技术检测费用;
7、分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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