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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使用费统计

时间:2021-04-11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许可使用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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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投入生产、销售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自己研发设计外,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实践中,许可使用的方式包含有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一般许可使用,各种许可使用的方式不同,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被许可使用的主体也有区别。许可使用也是创造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在发生侵权时,通过许可使用费,也可以评估因此造成的损失。

  关于从许可使用费角度评估损失数额上,《专利法》作出了明确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但是由于许可使用的种类不同,对许可使用人、被许可使用人权利的限制也有所不同,因此,从许可使用费角度评估损失数额时,需要根据不同许可使用类型分别判断。同一项知识产权,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一般许可使用所对应的许可使用费完全不同,应根据各个知识产权具体许可使用情况,再按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损失数额。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参与办理过不同类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专业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全国热线:13808808035、1580070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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