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用人单位与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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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本身是公司的员工,同时又代表工会,肩负着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因此其身份比较特殊。从《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会法》的相关规定看,法律并没有限制工会主席(或委员)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法》第十八条仅规定了为便于工会主席(或委员)工作而对合同期限的长短除考虑双方的约定外还应考虑任期长短,该任期长短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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