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怎样区分罪与非罪?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哪些行为不构成犯罪?怎样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罪与非罪需要正确地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当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特别是其中“但书”的规定加以区分
我国《刑法》第13条明文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但书”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将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划分开来。“但书”所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情节显著轻微;二是危害不大。
所谓“情节显著轻微”,是指透过犯罪事实所体现出来的行为特征排除了犯罪的严重性,无论事实特征或行为特征都属于轻微的违法,这是构成情节显著轻微的基本前提。认定情节是否轻微的事实特征较多,例如,行为对客体或犯罪对象没有多大破坏;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和手段不完全支持犯罪的成立;行为的结果不严重或者数额较小;不是出于故意;是由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或事出有因实施某一行为等因素,都可以作为认定情节轻微的依据。但是,要注意把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所依据的情节与作为量刑的情节区分开来,前者是划分罪与非罪的依据,后者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依据。
所谓“危害不大”,主要是指行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这两个方面都可能从同一过程的事实特征中反映出来,一般来说,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就相对较小。但行为危害性的大小并不必然反证出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因为行为的情节是客观化的行为事实,是可以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法律事实特征;而危害性则是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和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它所体现的更多是社会意义上的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以,“但书”将二者并列为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有一定道理的。
“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这一规定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法律标准。在划分罪与非罪时,要特别注意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区别开来。
(二)根据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或排除犯罪行为的条件加以区分
刑法总则第二章第一节中规定了构成某一犯罪应当具备的要件,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某一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这方面的内容和条件主要包括:
1.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危害社会的结果只有出于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才属于犯罪。这里所指故意与过失,在法律意义上都可称之为“罪过”。把故意称为罪过是容易理解的,而把过失称为罪过理解起来则相对要难一些。之所以过失是一种罪过,是因为行为人是能够从主观上遇见或者从客观避免,但行为人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虽然不是故意但仍然是有责任的。如果行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或者出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结果,不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