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昊维权百科 > 常见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委托人是否违约?

长昊维权百科

法律文书 办案手记 法律论文 法律概念 法律法规 常见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委托人是否违约?

时间:2019-01-0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委托人是否违约?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本人在不知道房主通过委托的方式卖给受委托人的情况下,与受委托人签订协议,造成公积金不能在本市办理,在协商无果情况下,受委托人明确表示不退还定金,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视作委托人违约。

  在协议中有备注条款,“如公积金不能在本市办理,则在成都办理,甲方(受委托人)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请问我可不可以一直要求在本市办理。(无法在本市办理的原因是:由于房子已经通过委托方式卖给甲方,在办理公积金过程中,要求房主必须亲自到场,现在房主不出面。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长昊解答: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因为时效一般为2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结合上百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办案经验,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罪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长昊维权百科

联系我们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