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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商业秘密保护八大实务变革,办案思路全面升级

时间:2026-08-2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邱戈龙 黄丽璇
2026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正式施行,实施30年的旧版规则同步废止。新规作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的核心规章,完成了全方位迭代优化,细化认定标准、完善维权规则、填补实务漏洞,八大关键变化彻底重塑商业秘密案件办案逻辑,对律师、企业合规及维权实务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其一,商业秘密保护客体范围大幅扩容。新规明确将算法、计算机程序、代码纳入技术信息保护范畴,同时打破传统认知,将具备潜在商业价值的阶段性研发成果、失败实验数据、未落地技术方案纳入保护范围,并细化客户信息认定标准。这一调整利好科技、AI、软件类企业,极大拓宽了权利人的密点主张范围;而代理被控侵权方时,需重点核验此类新型客体是否满足“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核心要件,精准突破维权或抗辩关键点。
其二,保密措施认定标准具象化。新规列举8项合理保密措施,针对性新增远程办公、跨境协作场景下的权限分级、数据脱敏、操作留痕等合规要求,同时明确离职员工涉密载体登记、返还、数据清除的法定义务。过往案件中双方争议最大的“保密措施是否合理”问题得以解决,权利人无需举证完美保密体系,仅需对照法定条款举证即可;抗辩方可重点核查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价值是否匹配,精准界定合理边界。
其三,全覆盖数字化新型侵权行为。新规明确电子侵入、越权访问系统、私自下载传输商业秘密至个人云盘、私人邮箱等行为,均属于不正当侵权手段,彻底解决了“仅存储未使用是否构成侵权”的实务争议。新规落地后,电子证据固定成为案件核心,操作日志、数据传输记录、云盘存储痕迹等,均可作为直接定案依据。
其四,教唆、帮助侵权独立入规。新规单独设立条款,明确以职位许诺、物质奖励诱导员工泄密,或明知侵权仍提供资金、技术、设备支持的帮助行为,构成独立侵权。彻底杜绝了企业挖人窃密后,以“员工个人行为”规避责任的抗辩漏洞,可直接追究诱导、协助企业的连带责任,无需依附员工侵权行为认定,大幅破解维权难点。
其五,第三人主观过错判定标准明确。新规细化第三人“明知、应知”的认定依据,结合信息保密程度、获取渠道、交易价格、行业惯例、双方合作关系等综合推定主观恶意。针对低价受让涉密技术、竞品员工离职后快速推出同款产品等高频场景,可直接推定第三人存在侵权故意,有效遏制恶意受让商业秘密的灰色行为。
其六,行民举证规则统一衔接。新规确立“接触+实质相同-合法来源”的举证逻辑,与民事侵权案件举证规则完全对齐。权利人只需证明双方信息实质相同、侵权方具备获取条件,举证责任即转移至被告,由其举证合法来源。同时行政程序固定的证据可直接用于民事索赔,大幅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升办案效率。
其七,专业鉴定与专家意见地位法定。新规明确当事人可委托资质机构对信息非公知性、同一性开展鉴定,也可申请专业人士出具专家意见。统一了行政机关对专业证据的采信标准,为技术类商业秘密案件的事实查明提供了清晰、规范的路径,解决了过往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
其八,侵权制止措施落地可执行。新规明确禁令效力持续至涉案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同时可责令侵权方返还、销毁涉密载体、侵权产品及中间品,彻底清除非法获取的涉密信息。改变了过往“重罚款、轻根治”的弊端,从源头杜绝侵权方缴费后继续使用涉密信息的情况,实现实质性维权。
整体而言,新规以强化保护、细化标准、规范流程为核心导向。实务办案中,无论是代理权利人维权还是为被控方抗辩,均需紧跟新规规则调整办案思路、优化举证策略、完善合规逻辑,精准适用新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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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于 1995 年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成立的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是全国少数只从事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生态体系,致力于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以科技创新产业为导向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长昊律师”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 年在律师协会的支持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及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战绩,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承办案件多次入选法院经典案例和全国十佳:2023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江苏法院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3年度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目录、2023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2021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2021年度知识产权经典案例、2021年度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21年度深圳律师承办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度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55个典型案例、2017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7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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