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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时间:2018-12-2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确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管辖地,是启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前提,任何一个案件都需要确定由哪个机关处理后,才能开始下一步的处理程序,因此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中,首先应当确定的就是管辖地,那么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管辖地应该如何确定呢?主要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形:

  1、关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管辖问题,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因此,以上地点的公安机关都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有管辖权。

  2、对有多个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地点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3、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在进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报案、立案时,首先应当确定本案由哪个机关负责侦办;如果多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管辖机关启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报案、立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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