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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鉴定,怎么避免被糊弄?

时间:2018-12-2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鉴定,怎么避免被糊弄?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软件著作权鉴定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也是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办理案件,但是软件著作权鉴定鱼龙混杂,怎么练就“火眼金睛”,避免在委托软件著作权鉴定时,被软件著作权鉴定机构糊弄呢?

  1、软件著作权鉴定避免被糊弄之一:拿没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在软件著作权案件中,经常出现没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这些鉴定机构通常只有“计算机司法鉴定”。但实际上,“计算机司法鉴定”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司法鉴定,软件著作权司法鉴定必须要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才能进行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本身没有软件著作权司法鉴定资质,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将不会被采信。也就是说,如果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的出具机构,并没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那么他是无权出具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的,这份鉴定因为不具有鉴定资质而不应被采信。因此,在委托软件著作权鉴定时,注意辨别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以避免被糊弄。

  2、软件著作权鉴定避免被糊弄之二:软件代码的提取
  软件代码的提取是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前提条件,这关系到用于对比的软件代码的来源以及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具体而言,涉及到权利人的软件代码的提取,以及侵权人软件代码的提取,提取时特别要注意不要将双方检材的代码进行混淆,如果混淆,必然会影响软件代码同一性对比结果。因此,软件著作权鉴定避免被糊弄,需要特别注意软件代码的提取。

  3、软件著作权鉴定避免被糊弄之三:软件代码的安装
  提取软件代码是第一步,紧接着是对软件代码进行安装,部分软件代码需要在运行的环境才能进行软件代码的比较,必然需要对游戏界面进行比较等。对软件代码的安装,可以选择对两套软件代码同时安装或先后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可以不管其安装使用的文件是不是相同,因为安装使用的文件仅仅是帮助用于对比鉴定文件进行运营的辅助手段,不会影响到用于对比的软件代码,不会对软件著作权鉴定造成实质上的影响。通过对比安装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如软件信息以及使用功能键后的屏幕显示等是否相同。因此,在软件著作权鉴定中,经常被糊弄的地方也存在于软件代码的安装程序中。

  4、软件著作权鉴定避免被糊弄之四:软件代码名称对比
  在软件代码提取、安装完成后,接下来需要对软件代码进行一系列的对比,对比从外而内,由表及里,一步一步深入进行比较。首先进行比较的应当是软件代码名称类形式上的比较。比如对其安装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进行对比。这种比较是对软件代码表观现象进行比较,包括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建立时间、文件修改的时间、文件上传、文件属性等几个部分。软件著作权鉴定中关于软件代码名称的对比,只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形式部分,要注意这方面不要被糊弄。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涉及很多内容,非专业人士也经常被糊弄,在委托软件著作权鉴定时,需要注意上述4个问题,避免被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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