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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员工离职创业,面临被控告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原因何在?

时间:2018-12-2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员工离职创业,面临被控告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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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由于最近出现很多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案件发生,总结这些案件的特点,大致情况基本相同,很多离职员工重新创业,但在创业过程中,使用了与老东家相同或相似的软件代码,而以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控告。因此,离职员工在离职时,以及离职创业成立新公司后,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避免侵犯软件著作权罪:

  1、员工离职创业时,不要蓄谋拿走老东家的软件代码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中,很多想出来创业的人员,都想从老东家那里把软件代码带出来,不论这些软件代码是否是自己在老东家公司工作时研发的,这些都属于老东家所有。有些老东家以软件著作权的方式进行保护,有些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不管是以哪种方式进行保护,共同点在于这些软件代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老东家。未经许可,员工离职创业时,是不可以带走老东家的软件代码的,很多人员工离职创业时,已经想好把老东家软件代码带出来,待新公司成立后直接使用,将直接触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

  2、创业初期曾经不想使用老东家软件代码,后面使用的情况,这也将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这种情况跟第一种情况实质上是一致的,看起来主观恶性没有那么严重,但从侵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上,同样将成为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打击对象。与第一种情况略有不同的是,这些离职员工最开始并不想侵犯老东家的软件代码,只是在后续创业过程中,由于创业成本高昂,创业公司只有投入,较难转化为收益,持续烧钱,导致创业公司没有后续资金继续推动创业公司的维系,才想到使用老东家软件代码,节约研发成本,直接投入市场,最后也走上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道路。

  3、对代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企图偷天换日,并不能实现规避侵权的风险
  这种情况,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中,属于最常见的情况。迫于被指控侵权,离职员工通常选择,将老东家的软件代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然后再使用。但是,这种程度的修改,并不能改变软件代码的实质性内容,核心内容是无法改变的,如果已经进行了实质内容的修改,本身已经构成了新的软件代码。因此,一旦老东家控告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后,将离职员工的软件代码与老东家软件代码进行对比,一般得出的鉴定结论都是离职员工的代码与老东家代码相同或相似,或者存在复制关系,从而认定离职员工构成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因此,这种对代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企图偷天换日,避免侵权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仅不可取,还将使离职员工以及与离职员工一起创业的人员都遭遇被控告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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