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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可忽视的细节

时间:2019-08-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可忽视的细节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是指非法侵犯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复制权、商业实施权等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目前,世界许多围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布图设计侵权行为。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6条规定,缔约方应将未经权利所有者同意而进行的下属行为认作是非法行为,即为了商业目的而进口、出售或推销受到保护的布图设计,一种采用了受到保护的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一种采用了上述集成电路的产品,只要它仍然包括了一个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2001年4月2日,我围颁布实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30条也明确规定了侵犯他人布图设计的行为:未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未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以及含有该布图设计的物品。

  在司法实践中,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的认定较为复杂。首先,对于侵权行为中的“部分复制”,认定起来较为困难。对布图设计的部分复制,实际上就是仿制。它表现为,侵权人在复制的时候,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作一些必要的或不必要的修改,从而使人难以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复制他人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此类侵权方式比较隐蔽,即使被发觉,对其认定上也有很人的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在布图设计中有一些共同遵循的规则,不可避免地在各个布图设计中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同时,受布图设计功能的限制,不同的创作人所创作的布图设计可能基本相似。这就增加了对“部分复制”认定的难度。其次,对于某些非法商业利用,认定也比较困难。如非法进口、销售、提供含有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非法进行销售或提供含有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产品,这两类侵权行为均有一定的隐蔽性。从表面上看,侵权人进行销售、提供的是某些集成电路或者某些含有集成电路的产品,很难发现其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布图设计。因为,布图设计是内涵在上述集成电路之中的,只有通过技术手段对可疑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可疑集成电路的产品经行解剖、技术分析,才有可能判定上述集成电路或者产品的制造者是否构成布图设计侵权。不难看出,司法机关对该类侵权的认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活动,需要耗费人量的司法资源。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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