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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7-2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3)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中,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鑒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清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2)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2)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3)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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