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1。条第1款第15项的规定,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翻译权是作品作者享有的一种经济权利,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随意行使翻译权.但是《著作权法》规定了两种特殊的翻译权行使,一种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另一种是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两种翻译属于合理使用作品,可以不经作品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也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著作权。还要注意,将已发表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不包括外国人已发表的以汉族文字创作的作品。
作者一般不会自己直接行使翻译权,而是授权他人将作品从一种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双方要鑿订翻译权许可使用合同,翻译权许可合同可以是非独占许可,也可以是独占许可,但翻译权许可应当是有期限的许可,不能将翻译权永久地授予某一人。
取得了翻译权的人就有权准确、合适地翻译作品,享有了演绎权’对翻译成新文字的新作品’就享有新的著作权,可以行使翻译后作品的著作权.翻译者被许可行使翻译权时,不得侵害原作者的其他著作权,如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翻译者对其翻译的作品取得了新的译本的著作权以后,行使新作品的著作权也要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不能损害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都译者不能单独许可他人行使对作品的表演权,改编权,翻译稿酬要支付给原作者一定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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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译权?翻译权包括什么内容?【苏州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5-0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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