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赠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遗赠人采用遗嘱的形式将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赠与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如果生前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而立有遗嘱,预先对其著作权作出死后处分,指出著作权由他人继承或受领遗赠,则其著作权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发生执行的法律效力,即著作权转归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有。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瞩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遗赠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和集体组织。这就是说,不是法定继承人就不可能成为遗嘱继承人,也就不可能继承死者的著作权.但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却有可能成为受遗赠人,受领死者的著作权。例如,死者的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得以继承人的身份去继承死者的著作权,国家和集体组织也不属于继承人的范围,也不可能继承死者的著作权,但是,他们可以以受遗赠人的身份受领死者的著作权。
概要:软件著作权被侵犯该怎么办?想知道怎么找专业的律师挽回损失,您大可看看上面的文章。专业的侵犯软件著作权专家律师团队:擅长侵犯软件著作权立案、起诉。
邱律师:15915344883,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被侵犯了请联系我们。
我们可帮助您立案起诉、成功维权、减轻损失、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全方位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实践中,著作权如何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方式转移?
时间:2020-03-12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上一篇: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联系我们
-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0755-26751234
- 长三角电话:15800707700
- 珠三角电话:15915344883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14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