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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时间:2019-08-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2010年11月)

  前言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是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重要案件类型之一,审理难度一直较大。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审理过程中的分歧意见较多,在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合理控制审理节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审判实践中反映难度最大,存在问题最多的环节主要集中在商业秘密和技术事实的认定等方面。为进一步统一案件审理思路,提高审判水平,我们特编写了本指南,以期向全省知识产权法官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案件审理操作规程。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南仅供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参照使用,并不能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法官在运用本指南的过程中,如发现有的内容不完全适用于个案审判,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做出适当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本指南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特征,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认为间接故意也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根据,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亦既以意志因素是“希望”或者“放任”为根据。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认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来说行为人对于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会发生严重的损害结果这一点是明知的,但行为人在对待这一损害结果的态度上却不一定是积极追求的。所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不但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而且也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所为您提供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擅于打造完整扎实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链。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等,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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