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某家具销售公司交付的家具质量与样品质量不符如何处理?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由于我和男友结婚时需要购买家具,于是,星期日上午我们来到了某家具销售公司进行选购。进入展厅后,我们立刻被一套深红色家具吸引,店内销售人员热情地介绍了这套家具的材质及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期间,我们先购买了该套家具中的一个茶几,并仔细询问了实际交付的家具材质、颜色与该茶几样品的材质、颜色是否完全一样,得到了肯定答复。于是,我和男友仔细商量后,决定购买这套家具。随后,销售人员拿出了空白家具买卖合同,由我们双方签署,该合同总价为7 500元钱,并规定10天后交货。同时,按合同约定我们先交了1 500元钱定金,余款待家具实际交付时再向公司支付。10天后,该家具销售公司按期将我们订购的家具送到了家里,可拆开包装时却发现,整套家具的颜色为浅红色,与样品的颜色有很大出入。我和男友非常气愤,认为家具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属违约行为,因此,拒绝交付6 000元的余款。为此,家具公司与我们产生纠纷。
请问:我们可以不交该6000元余款吗?
长昊解答:事实上,您和家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而订立的合同。依据该种合同,销售商交付的货物应当与展示给顾客的样品具有相同的品质,否则将构成欺诈,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1)家具公司应向您交付与家具样品质量相同的家具。在凭样品买卖中,样品的质量就是合同标的物应该达到的质量要求,如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而顾客判断销售商交付的商品是否符合要求也是以样品为标准。其中,我国《合同法》第168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在实际选购家具时,您也是以家具销售公司展厅内摆放的样品家具为标准,也强调了实际交付的家具颜色应与样品颜色完全相同,并且您的要求得到了销售人员的肯定答复。据此,在您与该家具销售公司签订了凭样品买卖的买卖合同后,该家具公司就应按合同约定向您交付与家具样品颜色完全相同的家具,这也是其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
(2)您有权要求该家具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从上面的分析中已经知道,自您实际交付的家具颜色与样品颜色有很大出入,也就是说该公司履行昏不符合合同约定,其已经构成了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8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在家具销售公司向您交付的家具不符合合同约}求后,您可以拒绝接受其交付的家具,也不用支付剩余的6 000元余款。您当初和家具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了违约责任,还可以按你们的约定日承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方式的,可以按《合同法》第111条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由该销售公司对这作相应的处理。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