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我可以获得超过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吗?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长昊解答:这原则上是不允许的。无论是违约金还是赔偿,基本目的就是对损害进行金钱填补,超出损害范围的违约金或赔偿和该目的是相背离的。不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也会允许违约金或赔偿数额在一定限度内超过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数额,这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形:
(1)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合同价款。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商品房、汽车等大件商品同样适用该双倍赔偿的规定,只不过双倍赔偿的对象由合同全部价款变为欺诈行为直接涉及的部分价款。
(2)约定的违约金,只要不是过分高于实际的损失,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20%的,视为“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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