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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新媒体行业中,实现对商业秘密有效管理途径

时间:2018-12-2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新媒体行业中,实现对商业秘密有效管理途径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针对互联网无纸化办公的工作模式,权利人可以从静态和动态,即从商业秘密的权属管理和日常使用两方面来进行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一方面,明晰工作电脑内部信息的权属;另一方面,通过物理隔离和各种加密程序以及监管措施并举,实现对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管理。

  在互联网行业中,该如何克服无纸化载体的不足、实现对商业秘密的有效管理呢?

  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静态和动态,即从商业秘密的权属管理和日常使用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1、权属管理方面,即对员工制作或者存储于员工电脑终端机中的软件的权属予以明确。作为涉密信息的直接接触者,员工制作并对企业涉密信息有直接操作的权利,这就很容易发生员工在原有的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变更或者改进软件源代码等行为,从而使得企业和员工之间对于软件的权属发生纠纷。如在本案中,由于涉案源代码和数据库一直存于被告何某某的硬盘中,原告亚讯公司始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涉案信息的所有权。因此,这就需要权利人和员工之间对涉及的商业秘密的权属进行明确约定,约定员工的职务成果均为公司所有,员工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电脑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务,企业对员工电脑中的一切事物均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2、日常使用方面。

  (1)涉密电脑隔离放置,并实行专机专用,定岗定责。将放置有涉密信息的电脑,与日常工作的电脑和工作区域隔离开来,并由专人设置密码,非指定人员无权使用隔离电脑,隔离的涉密计算机不连接互联网,防止黑客侵入,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对于每个人的电脑,也实行专人专用,通过设定开机密码、定时锁定程序等方式,禁止他人私自动用他人电脑。

  (2)采取加密措施。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信息时,可以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信息的被送达人享有该钥匙,进行解密,而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传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窃取、窃听,以及员工因过失按错送达对象按钮,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但也要注意员工滥用、钥匙丢失等情况发生。

  (3)对对外传输的信息,采取加密认证措施。在涉及到涉密信息的对外传输时,企业可以使用加密程序,要求信息的获取中必须享有解密的“密钥”方可获取信息,这一方面防止了不法人员的非法获取,同时也能减少员工因误发而导致的信息损失。

  (4)在电脑终端中安装操作历史记录程序,对员工使用硬盘、软盘、U盘等拷贝、复制企业涉密信息的时间和次数进行准确备案。一般情况下,严禁员工私自使用个人的硬盘等外在工具对涉密信息进行拷贝;确需拷贝的,需登录记录程序,将拷贝的时间、内容、人员等进行详细备案。

  (5)企业高层管理者(雇主)对员工使用网络行为进行监视。对此,企业可以在员工第一次工作或开始用网络进行业务活动时,就通过规章、守则、计算机屏幕画面等明确宣布,企业将监视每一个员工的网络中所传输的信息,包括私人的(用办公计算机设备)电子邮件等,并定期不断进行此种规定的宣传教育,以阻却个别员工的不法行为;也为今后实施监视措施时,不会引起毫无精神准备的员工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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