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除具体财产权外,还包括抽象的人身利益在内。人身权受侵害时,不仅可请求现实的金钱赔偿、非财产上的损害,还可请求慰抚金的赔偿。此外,请求除去其侵害,做恢复名誉的适当处分等,也都是著作权人应有的权利。
随着科技日益发展,越来越多优秀的作品产生,如果著作权人的作品在出产的同时不停地被他人侵权,其创造性必然会受挫,为了保护我们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团队认为因此被侵犯著作权之后应当做好一手准备,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解读,将案件往后推进过程所可能遇到的实务难点提前做好准备以及预测,才能打好维权之战。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