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鉴定需要注意哪些程序问题?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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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鉴定从实体与程序上分为实体鉴定和程序鉴定,程序鉴定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非实质性鉴定内容,但在软件著作权鉴定中同样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具体如下:
1、什么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
所谓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也就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非实质性鉴定内容,主要是针对软件代码实质性内容相对而言,就是不是对代码本身的鉴定,但是对软件著作权鉴定又有意义的部分。
2、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哪些内容:
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软件代码的安装
软件代码的安装也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必经程序,有时软件代码可以不经过安装就可以进行对比的情况下,就无需进行安装;但有些代码只有安装了以后才可以运行,才能进行对比,这种情况下的软件著作权鉴定就需要对代码进行安装。
(2)软件代码加密、解密过程
软件代码使用过程主要是针对软件代码的加密、解密过程而言,但加密、解密过程并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必经程序,比如说,有些软件代码本身并没有进行加密,也就谈不上解密的问题,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直接将软件代码进行比对就可以了。
(3)软件代码名称
一般而言,一个软件代码里包含多个不同的软件模块,在执行工作的时候,涉及到软件代码模块的调用,各个软件代码模块可能具有不同的名称,名称出现错误,可能导致调用错误,从而影响整个软件代码的运行。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很多时候会对软件代码的名称进行对比,然后在对软件代码进行对比,在司法鉴定中,侵权人有可能对软件代码的名称进行了变更,但是软件代码内容没有更改,这样侵权仍然成立。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因为软件著作权鉴定程序性鉴定对软件著作权案件性质的判定有重要影响,因此,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不能只重视软件著作权鉴定实体性鉴定,而忽视程序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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