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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你应该至少从4个方面去看?

时间:2018-12-2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你应该至少从4个方面去看?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你有可能是被侵权的软件著作权权利人,也可能是被控告的侵权人,也可能是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那么,当你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你怎么去看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这份鉴定意见中究竟包含了什么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第一个方面:从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出发去看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

  在软件著作权案件中,经常出现没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这些鉴定机构通常只有“计算机司法鉴定”。但实际上,“计算机司法鉴定”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司法鉴定,软件著作权司法鉴定必须要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才能进行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本身没有软件著作权司法鉴定资质,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将不会被采信。也就是说,如果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的出具机构,并没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那么他是无权出具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的,这份鉴定因为不具有鉴定资质而不应被采信。

  2、第二个方面:从软件代码的提取去看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

  提取软件代码是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前提条件,只有对软件代码进行了提取,才能对软件代码进行鉴定,因此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特别要注意对软件代码的合法提取。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特别要留意用于对比的软件代码是怎么提取来的,软件代码的来源是否合法,提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软件代码来源不合法,或者软件代码存在混淆,必然会影响软件代码同一性对比结果,也就会影响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那么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所出具的内容,将大大打折扣。

  3、第三个方面:从软件代码对比出发去看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

  软件代码对比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实质性内容,是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的核心部分,因为软件著作权鉴定就是对软件代码的比对,离开软件代码比对,就谈不上软件著作权鉴定,因此这部分对比内容也应当充分反映在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中。软件代码对比究竟涉及到哪些内容呢,主要包括软件包含程序和文档,程序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言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因此,在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后,要仔细分析具体比较的内容是什么,这些代码在本案的软件代码中是否是核心代码,这些代码是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等。

  4、第四个方面:从数学逻辑出发去看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

  在我们软件著作权案件中,对方提交的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中,经常包含一些低级的数学逻辑错误,比如数字相加错误,分子分母颠倒错误,相同的代码比代码总数还多等数学逻辑错误。如果出现这些基本的逻辑错误,不用针对专业的代码内容,就可以很容易判断该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不够客观,证明力较低;如果有充分的其他证据,可以推翻该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则该鉴定意见不能被采信。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在拿到一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由于身份的不同,在看待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立场和出发点有所不同,但不管是从什么身份角度出发,至少要考虑上述几个角度。从上述几个角度出发来看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是最基础的角度,尽量不要出现“你不认识这份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他也不认识你”,无从下手的情况。

       何为造成“重大损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著名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团队认为,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诉: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认为“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认为“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未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辩护律师,免费提供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方案,多对一专业方案定制。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逮捕、申请不起诉、无罪辩护等,专业高效,口碑好,高效可靠,行业,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法律服务。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数百起全国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总案例,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专长于打造完整扎实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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