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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如何锁定证据?

时间:2018-12-2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如何锁定证据?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前面已经分析过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对于打击软件盗版侵权,在效果上更好,如果在符合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立案条件,建议从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角度进行维权,无论何种维权方式,证据都是最重要的,那么该案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软件著作权人如何配合公安机关锁定证据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收集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重要证据来源,有必要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材料。

  询问消费者和知情人,获取作案人活动范围,侵权复制品前期的复制生产过程极其隐蔽,但市场销售常常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侦查实践中应注意询问相关消费者和知情人,获取作案人销售规模及活动范围的证人证言,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如果软件著作权人能够协助公安机关,收集有关证人证言将大大减小公安机关工作量。涉及侵犯著作权罪案件的证人证言还包括被害人陈述,报案人、印刷单位、录制单位、发行单位、销售单位或个人的证言等。

  2、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协助勘查非法制售窝点,扣押查封复制设备、盗版软件制品

  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中,对盗版软件制售窝点进行勘查,对复制设备进行扣押查封,对案件的定性有很大帮助,这是直接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作案现场和作案工具。因此,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软件著作权人应该协助公安机关勘查非法制售窝点,扣押查封复制设备、工具,在获知制造侵权复制品的准确地点后,应及时进行搜查,扣押复制品原物、涉嫌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制作工具、仪器设备、原材料,以及运输工具等证据,对于大型印制设备、交通工具等不便带回的物证应当制作照片,就地封存,对发现的非法窝点要予以查封取缔。在查处过程中做好询问笔录,并对查到的品种都列出清单。

  3、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协助证明损失数额的材料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必须具备法定的刑事追诉标准,才可以启动刑事立案,损失数额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软件著作权人应当协助进行损失数额证明。搜集证明作案人营利数额的有关证据,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时进行营利的证据。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因此也就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团队认为,虽然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在打击盗版软件方面有重要的作用,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立案后,并不能万事大吉、安枕无忧,软件著作权人还需协助公安机关收集一系列证据。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辩护律师,免费提供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方案,多对一专业方案定制。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逮捕、申请不起诉、无罪辩护等,专业高效,口碑好,高效可靠,行业,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法律服务。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数百起全国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总案例,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专长于打造完整扎实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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