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鉴定应当注意的5个关键点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案件很多时候需要借助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具体细分到软件著作权领域,在比较相关软件代码是否相同或实质相似时,需要借助软件著作权鉴定;在分析涉案行为是否是复制行为时,离不开软件著作权鉴定;在判定涉案人员是否构成对他人软件著作权的侵犯时,应当以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为基础。因此,可以说,在一个软件著作权案件中,如果没有软件著作权鉴定,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很难得到认可,既然软件著作权鉴定如此重要,那么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呢,主要有5个: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1、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第一个关键问题:软件著作权鉴定并不一定是对源程序进行鉴定
除了目标程序外,源程序是不会带外公开的,软件的功能主要是通过源程序来实现,源代码是软件的核心部分,公开源代码无疑就是公开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让竞争对手有了利用的可能,源程序是通过转化为目标程序后,以目标程序的形式向外传播。因此软件著作权鉴定主要是针对源程序(源代码)进行鉴定,在源程序无法获取的情况下,对目标程序进行鉴定。
2、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第一个关键问题:侵权人的代码与权利人的代码不完全相同会怎么样
通常情况下,侵权人使用的软件代码与权利人的软件代码绝大多少情况下,不可能完全一致,一方面是因为侵权人明知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为规避侵权,或者为降低侵权风险,会对权利人的软件代码进行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修改;另一方面,大部分侵权人会在权利人已有的软件代码基础上,进行部分修改,完完全全一样的可能性不大;还有种情况是,侵权人使用的软件代码的背景会有一定的变化,或多或少存在不同。
但即使存在上述情况,并不能根本否定侵权事实,毕竟侵权人能够修改的只是少数部分,如果绝大多数软件代码被修改,或者核心代码被修改,这样的代码研发需要较长的时间,付出较高的代价,所以侵权人的代码与权利人的代码即使不完全相同,也不能否定侵权的存在。
3、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第三个关键问题:加密、解密并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必经程序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通常会遇到加密、解密,但加密、解密过程本身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对象。软件著作权鉴定的是具体的软件代码,是能够实质性影响软件功能、软件内容的代码,加密只是权利人的保护手段、解密也只是侵权人破秘的手段。加密、解密过程本身不是软件代码对比要涉及的内容,也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所针对的对象。因此,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必须清楚加密、解密并不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必经程序。
4、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第四个关键问题:软件代码的安装对软件著作权鉴定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影响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时,有可能会对代码进行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可以不管其安装使用的文件是不是相同,因为这不会影响到软件著作权鉴定,理由是安装使用的文件仅仅是帮助用于对比鉴定文件进行运营的辅助手段,不会影响软件代码的实质内容,不会对软件著作权鉴定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5、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第五个关键问题: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前提,对软件代码进行提取
由于软件代码提取是软件著作权鉴定的基础,需要特别注意提取的软件代码的来源以及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因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是对权利人、侵权人软件代码进行鉴定,在提取时还应特别注意不要将双方检材的代码进行混淆,如果混淆,必然会影响软件代码同一性对比结果。
综上,长昊律师认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时需要注意上述5个问题,这5个问题对软件著作权鉴定的目标——同一性鉴比对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软件著作权鉴定或者看待软件著作权鉴定意见时,尤其要注意上述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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