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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权与修改权有何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7-20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改编权与修改权是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1、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经济权利.属于著作财产权的范畴!而修改权则是作者享有的精神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范畴。

 
        2、改编后的作品形成新的作品,改编者对新作品享有新的著作权;而修改后的作品不产生新作,修改者不享有任何新的著作权。

 
        3、改编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工作,因此没有作者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对作品进行改编;修改一般只是文字性的改动,因此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许可而为之。

 
        4.某些类型的作品,修改与改编实际上很难区分,如音乐作品,修改、改编或重新创作都难以区别,有人认为,改编必须(1)使用了原音乐作品的基本内容或主要内容;(2)对原作的旋律作了创造性修距;(3)没有使原有旋律消失。缺乏(1)(3)只有(2)便是重新创作作品,只有(D(3)缺乏(2)便是修改作品,只有同时具备(1)(2)(3)才是对作品的改编(演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认为:对音乐作品的改编成果(即演绎作品)来讲,即使改编活动未取得原作品作者的许可,它仍享有完整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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