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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7-02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著作枳的保护话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善作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枳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枳;(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许可或者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
 
       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2)为了防止复制乱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明。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入建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I(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坏境或者改逬其功能、性能而逬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枳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信息网络传播极,是指顷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爲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眇方法由国务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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