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昊维权百科 > 图书出版合同中著作权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图书出版合同中著作权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6-2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是著作枳人的基本义务。
 
       作品往往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在当今出版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谁先出版作品,谁就先占领市场,掌握主动枳。在一定期间内,一部作品可以畅销,但错过了特定的时间,同样一部作品就有可能滞销。因此,作者交付作品的时间就至为重要。同时,作品的生命力在于它内在的质量。同一类型的作品,其销量固然与发行、促销手段有关,但归根结底,使一部作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检验的,惟有质量。对出版者而言,它肩负着传播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的使命,其出版的每一部作品,都应对读者、对社会、对历史负责。这就要求作者在撰稿时应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创作。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质保量地交付作品。


 
       软件著作权被侵犯该怎么办?想知道怎么找专业的律师挽回损失,您大可看看上面的文章。专业的侵犯软件著作权专家律师团队:擅长侵犯软件著作权立案、起诉。
       邱律师:15915344883、13808805110,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被侵犯了请联系我们。
       我们可帮助您立案起诉、成功维权、减轻损失、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全方位高效的法律服务。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联系我们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