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著作财产权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等事项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应釆用书面形式,即将著作权人转让给他人的著作权用文字确定下来。书面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査,对于履行合同、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的规定,著作极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审査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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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转让合同【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6-1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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