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1。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复制是使作品得以传播的重要手段,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也集中体现于复制权。复制权与其他权利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复制权往往和发行权或者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仅仅获得复制权一般没有经济意义。当作者授权复制一部作品时,他同时就要规定发表这一复制品的条件,比如出版社取得出版作品的许可,出版权中至少要包括复制与发行两种权利,因此,作者在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时候,要明确究竟许可哪些权利。
著作权人对复制权的行使具体表现为:一是许可权.出版图书、绘画集、刊登论文等都需要印刷,这些都属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著作权人享有许可权。二是禁止权。复制已发表的作品,在《著作权法》有专门规定时,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仍有禁止权,如报社转载其他报刊刊登的文章可不经著柞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转载的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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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复制权?复制权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0-03-24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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