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昊指导案例 > 软件著作权案例 > 软件著作权停止侵权案例 >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胜利的曙光终出现----WD公司诉ALX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2)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停止侵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实现赔偿案例 软件著作权缓刑辩护案例 软件著作权无罪判决案例 软件著作权撤回起诉案例 软件著作权不起诉决定案例 软件著作权成功立案案例 软件著作权轻罪辩护案例 软件著作权转换罪名案例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胜利的曙光终出现----WD公司诉ALX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2)

时间:2018-12-12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裁判结果

  1、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ALX公司立即停止复制、销售《网动多媒体视频会议系统软件3.0》计算机软件;

  2、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30日内,被告ALX公司在《中国计算机报》上公开向原告WD公司赔礼道歉

  3、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ALX公司赔偿原告WD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办案心得

  通过接触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一方,我们发现相对于其他案子来说,这类案子比较专业化。但是却不能被这个“专业”所吓到,因为软件著作权律师都是在法律层面谈话的。通过这个,我们想告诉大家的是,当大家遇到软件著作权被侵权的时候,不要急病乱投医,就像本案原告一开始找了很多不是专攻这个领域的律师,就让自己付出了很多但是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因此原告在被侵权之后应当做好一手的准备,咨询相关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解读,将后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准备与预测,才能打好维权之战。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侵犯商业秘密罪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长昊指导案例

联系我们

长昊专项服务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