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昊指导案例 > 软件著作权案例 > 软件著作权成功立案案例 >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深圳软件著作权刑事立案不在是难事【企业软件维权三要素】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停止侵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实现赔偿案例 软件著作权缓刑辩护案例 软件著作权无罪判决案例 软件著作权撤回起诉案例 软件著作权不起诉决定案例 软件著作权成功立案案例 软件著作权轻罪辩护案例 软件著作权转换罪名案例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深圳软件著作权刑事立案不在是难事【企业软件维权三要素】

时间:2018-12-10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本案在维权过程中,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律师团队在立案前期所做的工作滴水不漏,堪称惊世杰作!然而在案件移送起诉后,因为XH公司欲自己跟进案件,在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之前的优势地位转瞬即逝,再次委托长昊团队,盛情难却,勇续前缘,披荆斩棘直指最终成功!

  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无法获取侵权软件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无法进行涉案软件的同一性鉴定。然而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团队另辟蹊径,成功搞定鉴定问题!揭开了软件著作权领域,在没有获取侵权方目标代码和源代码的情况下仍可以成功维权的序幕,撼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界!

  无人泄密,为何软件被窃用?

   XH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于图像预处理行业的公司,致力于安防行业的图像预处理技术革新,并提供可视对讲模块,标准安防摄像机和定制化摄像模块开发服务。涉案的自适应背光补偿及图像增强算法软件系XH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受让所得,并办理了相关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权利范围为全部权利。

   2014年3月,XH公司发现市场上一家新兴的HCRZ公司生产销售的摄像头产品中安装有XH公司的软件,并因其售价较低很快抢占了相关市场。XH公司高层冥思苦想:“核心团队非常稳定且保密措施极其完善,公司软件代码既然不是由员工泄密出去,那么为什么会被别人盗用呢?”后来查明,是HCRZ公司买了相关产品通过相关技术公司将目标代码读了出来,直接使用。侵权手段竟如此简单!

  再次委托,盛情难却,披荆斩棘直击成功!

  在XH公司“图像预处理”软件著作权维权案件的立案前期,长昊团队所做的工作滴水不漏,堪称经典!然而当案件移送起诉后,因为某些原因团队不再负责相关工作,当事人自行跟进案件处理。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因为诉讼策略的错误,本该占住上风的XH公司一下子面临不利局面。临近第二次庭审,XH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找到长昊团队,本来不想让团队置于被动局面,导致功倍事半。然而,如若不接,团队原先所付出的努力极有可能白白浪费,XH公司则辛辛苦苦又回到解放前。思虑再三,决定重新披挂上阵,所幸结果是值得欣慰的!

  别出心裁,“另类”鉴定,撼动知识产权法律界!

  在软件著作权案件领域,权利人必须举证证明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与侵权方的涉案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本案中,为了证明HCRZ公司侵权,首先通过公证购买的方法购买了对方侵权产品,并将两个产品的代码通过鉴定机构读了出来,进行比对。然在耗费了巨大精力公证购买回来的侵权产品芯片却发现是加密的,没办法读取,鉴定中心又不会认可破解出来的代码,案件因此陷入了进退两难局面。

  然而团队专门负责鉴定的卢律师奇思妙想,打算以软件的逻辑算法作为突破口,沟通鉴定机构对两款产品进行关联性鉴定。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团队先是与XH公司的研发人员通过实验将两种软件进行一个逻辑的演绎,最后得出了两张一模一样的逻辑关系图!其中,逻辑图中双方出现的BUG(程序漏洞)也是一模一样的。此外,XH公司为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特采用极其冷门的芯片,不巧的是,HCRZ公司的产品使用的也是这种极其冷门的芯片!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比对从侧面证明了这两个软件是一模一样的,随后我们将这个过程形成书面文件,连同两个产品送往鉴定中心。最后由鉴定中心出具了关联性报告,证实两款产品具有关联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间自有正义在!

  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采取侦查措施。现场查封了HCRZ公司查获各类型摄像头5000多个,其中安装了涉案侵权软件的的HD-500T摄像头477个,查获电脑、烧录器等工具,并将被告人李XX当场抓获。侦查机关从现场查获的电脑中提取到对账单,经统计,被告人李XX已销售HD-500T摄像头12899个,销售额为980180元。

  并且在扣押的李某电脑中找出了很多标有“XH”字样的文件,然而XH公司从来没有将涉案软件单独出售!并且公安机关还从扣押电脑里找到了涉案软件的目标代码,经与XH公司目标代码相比对,结果也是一模一样!从而更有力地证明了李某是通过破解的手段获取了XH公司的软件代码。

  此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15年8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并没收缴获的侵权产品和作案工具。至此,历时一年多的“图像预处理”软件著作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侵犯商业秘密罪“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评析】

    专业处理软件著作权案件的长昊律师认为:在XH公司软件著作权维权案件中,侵权手段新颖,并非惯常的员工泄密,而是通过反向破解的手段直接获取。这也从侧面告诫企业要更加完善地保护其所享有的软件著作权,除了采取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人员和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使用代码表示等惯常保密措施外,从软件开发上也要加以注意,如采取比较复杂的语言编写代码;对软件代码进行加密处理;适当延长代码行数等等以防外人通过简单的破解手段即可获取其软件代码。     

 附:(2015)深宝法知刑初字第73号刑事判决书(部分)

           

            

  声明

  一、本裁判文书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相关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要求网站下线。

  二、本裁判文书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

  三、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长昊指导案例

联系我们

长昊专项服务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