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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之王 | 从刑事拘留到不批准逮捕!2018年武汉工程师“抄代码”案

时间:2026-02-2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作者:邱戈龙、柯坚豪
他只是一名离职工程师,想抄点开源代码提升编程水平。他不知道,这个举动差点让他背上刑事责任。




一、离职后还在“学习”,把自己学进了看守所
周某,原是武汉华为公司机顶盒部门的工程师。2018年6月28日,他正式辞职。
但在离职前一周——6月20日,他用自己工号和密码登录华为云服务器,查看并抄写了DBUS开源组件的源代码。他的目的很单纯:提升自己的编程水平。
辞职后,他继续用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登录服务器,接着抄代码。
7月6日,华为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报警。周某被抓获。
7月7日,周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刑事拘留。
一个工程师,想学习,想进步,最后把自己学进了看守所。




二、辩护律师的坚持:这不是犯罪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接受周某妻子委托后,立即赶赴武汉,会见周某,了解案情。
辩护焦点集中在四个层面:
第一,涉案代码是开源的。DBUS是开源组件,按照GPL协议,源代码必须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既然代码本来就是公开的,何来“非法获取”?
第二,周某用的是自己的工号和密码。他没有入侵系统,没有破解密码,用的是自己合法获得的账号——哪怕已经离职,账号权限没有被收回,那是公司管理的问题,不是他的罪过。
第三,他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抄写的代码记在笔记本上,笔记本一直放在公司,没有外泄,没有出售,没有给任何人使用。公司没有损失,他没有获利。
第四,他根本没有犯罪故意。一个想学习的工程师,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自己熟悉的系统,抄写公开的代码——他怎么可能意识到这是犯罪?
四个层面,指向同一个结论:周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构成要件。




三、17天后,不批准逮捕
辩护律师的努力没有白费。
2018年8月13日,武汉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
从7月7日被刑拘,到8月13日重获自由——整整37天。周某出来了。
案件没有走到起诉阶段,更没有被判刑。检察院用一纸不捕决定,给这场风波画上了句号。




四、问题是:开源代码,算不算数据
本案留下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开源的代码,受法律保护吗?抄写开源代码,能构成犯罪吗?
从法律上看: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保护的是“非公开”的数据。如果数据本身就是公开的,任何人都能获取,那就不存在“非法获取”的问题。
本案中的DBUS代码,受GPL协议约束。GPL协议的核心原则是:代码必须开源,必须无偿提供,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修改、分发。换句话说,这些代码本来就是公开的。
公开的东西,怎么“偷”?
从技术人员的角度看:
周某的遭遇,给所有程序员提了个醒:
开源不等于可以随便拿。开源代码虽然公开,但访问权限是另一回事。公司服务器里的代码,哪怕内容是开源的,也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地方。
离职后账号该注销就注销,别留着。留着是公司的疏忽,用了是你自己的风险。
学习的初心值得肯定,但学习的路径要选对。想学开源代码,GitHub上有的是,何必登录老东家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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