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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时间:2018-12-0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软件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案情简介】

原告磊若软件公司(RhinoSoftware,Inc)(下文简称磊若公司)与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磊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薛峰、谷盼盼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磊若公司诉称,原告为SERV-U软件著作权人,已在美国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被告在经营其公司网站“www.qxhcy.com”的过程中,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SERV-U软件,侵犯了原告享有的SERV-U软件著作权。SERV-U软件是原告耗费大量时间和人财物力研究开发出来的一款知名软件,在国内外都拥有极高的市场占用率和极佳的客户反响度。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综上,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SERV-U软件;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5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未提供证据。

法院判决如下:

判决如下:一、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磊若软件公司“Serv-UFTPServer6.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二、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磊若软件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费人民币30000元;三、驳回原告磊若软件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00元,由被告山西青徐湖食品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300元,由原告磊若软件公司负担人民币1000元。
 
【评析】

我们在此的讨论仅限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法律纠纷是指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各当事人之间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而产生的纠纷。在一般的民事行为中涉及的与软件著作权有关的法律纠纷有两种:软件著作权纠纷和软件著作
权行政纠纷。

(1)软件著作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纠纷分为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和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是指软件合同(软件开发、许可或转让、软件著作权的所有等)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是当他人对其拥有著作权之软件是否构成侵权而产生的纠纷。

(2)软件著作权行政纠纷

软件著作权行政纠纷是指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这里所称的当事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决定中除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有关各方。行政机关是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软件著作权登记主管机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是指上述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有权做出决定的机关做出的撤销或维持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决定。

软件著作权行政纠纷具有下列几种情况:

①被处罚人或受害人(著作权人或依法有权使用著作权的人)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纠纷。例如:被处罚人可能认为行政处罚过重或处理不当,而被害人可能认为行政处罚过轻或处理不妥等。

②经复审被驳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与软件著作权登记主管机关的纠纷。软件登记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后,可向软件著作权登记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但复审后如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就维持或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决定问题,当事人与软件著作权登记主管机关的纠纷。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任何人都可提出异议。异议人撤销或维持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软件著作权登记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的决定如果不服,申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纠纷的处理方式

有关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自行解,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调解

这种调解是指纠纷的双方(或多方)在共同推选的调解人的主持下由纠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活动由于这种调解是通过非诉讼程向软件著作权登记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的决定如果不服,申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序进行的,所以其调解结果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即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调解结果去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权以.上述的调解结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并非解决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和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办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当事人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申青仲裁后,仲裁机关做出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中应当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裁决中的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行政处理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权利人,可以就其权利而发生的侵权行为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行政处理。另外,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针对侵权事实,自行决定立案处

4)民事诉讼

著作权发生纠纷事人不能自行解决纠纷,或调解不成,或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行政诉讼

1.当事人(被处罚人或受害人)

如果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就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所做的行政处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事人如果既不履彳行行政处罚决定,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强制执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软件著作权登记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在复审机关做出决定维持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与维持或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对软件著作权登记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关于维持或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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