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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时间:2013-04-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为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合同存续期间,适用范围广,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劳动法合同法》颁布以前最常见的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长可短,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商确定,对于特殊工种的期限,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则应当遵循。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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