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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4)

时间:2013-05-03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28.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是否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有无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登记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29.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了合法的报建手续,房屋已经建成并经工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在未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前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可认定有效。

  城镇私有房屋不要求验收的,前款出租的房屋可不受工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限制。

  30.承租人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默认或者事后追认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转租合同可认定有效,但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在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时,转承租人可以解除转租合同,并有权要求转租人承担履约不能的违约责任。

  200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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