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调查被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事前的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被称为对竞争对手的调查:
通过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使企业可以掌握竞争对手的动态,及早防范(又称竞争对手调查。
具体的调查内容包括: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目标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目标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情况、目标企业的销售概况。该调查是一种长期性的调查工作,调查人员需建立目标企业的档案,定期进行核实调查。一般以两到三个月为一调查周期,帮助企业掌握竞争对手的动态情况。该调查具有长期性、周期性、地域广等特点。
二:针对目标企业的反不正当竞争调查进行证据调查工作:
该种调查的特点是针对性强,目标明确,同时对调查手段要求 高,要求调查人员富有调查经验,多点多渠道调查,然后得出调查结果。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中,取得确切的证据是调查的关键,而做到这一点,委托人提供尽可能多的调查线索、调查人员与委托人的信息沟通、丰富的调查经验、细致的调查策划则缺一不可。
在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中深圳知识产权律师起到了巨大作用,在调查取证中律师能把握住整个案件的焦点证据。
法律上的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垄断纠纷
虚假广告纠纷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纠纷
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
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
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伪造产地纠纷
倾销纠纷
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
我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在代理商业秘密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仲裁和调解方面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功底。如果需要我们代理相关案件,请及时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非常愿意与您分享我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参与办理过不同类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专业领域内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全国热线:13808808035、1580070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