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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3)

时间:2019-01-03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第十二条 政府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消极塞责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政府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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