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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受赠人忘恩负义,是否能将所赠物要回?

时间:2019-01-0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受赠人忘恩负义,是否能将所赠物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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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赠人忘恩负义,打伤我的哥哥,我可不可以把以前赠给他的东西耍回来?

  长昊解答: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也就是说,如果【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其人身或财产的严重损害,或者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但性质十分恶劣,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财产。例如,如果受赠人酒后斗殴砸烂赠与人家的窗玻璃,或者当众打了身为长辈的赠与人的祖父一耳光,赠与人都可以要求返还以前赠与的财产。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根据《婚姻法》第20、 21、28、29条,有扶养义务的近亲属只限于:①夫妻之间。②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③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螯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④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如果受赠人按照法律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90 条,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种义务。 不履行的,赠与人虽然不能追究受赠人的违约责任,但是却有权撤销赠与。例如,张三赠给李四一台手扶拖拉机,但约定李四明春应当用该拖拉机给张三耕一茬地,结果李四接受该拖拉机后,第二年春耕时只顾自己用,不给张三耕地,张三此时就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拖拉机。

  以上三种情况导致的撤销,不受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的限制。即使已经转移,赠与人照样有权撤销,所有权的转移视为从未发生过。不过应当注意,和《合同法》中的其他撤销权一样,上述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同样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必须在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过期无效。

  有些时候,受赠人侵害赠与人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此时撤销权应当由谁行使呢?《合同法》第193条的回答是:应当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就更短了,为该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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