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卖方多交了货,我可以收下不付钱吗?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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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多交了货,我可以收下不付钱吗?
长昊解答:当然不行。如果买方选择接受多交的那部分货,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标准支付价款;如果买方选择不接受这部分货,就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否则,因通知不及时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应当由买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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