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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时间:2019-01-09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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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签订了一份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规定两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才办理工商股权转让登记程序,现在将近两年时间,公司的实际经营是已经让对方经营,但对方目前为止只支付了80%款项,剩下迟迟不付。股权还在我们名下,未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

  1.是否这份协议无效了,而我们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2.如果还有效,如何让他无效?

  长昊解答:1、协议不能因此无效,目前转让给他人风险较大,对方可能会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2、有效的合同无法变成无效,但是可以解除。你可以先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然没有履行,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时候你就可以将股权卖给其他人了,也可以收回经营权。注意催告和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都要保留好证据。如果你能证明对方的延迟履行已经致使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可以不经催告直接通知。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结合上百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办案经验,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罪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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