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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基本步骤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9-01-10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基本步骤及注意事项?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活跃,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特别是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更加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赋予股东以合同、章程等形式自主规范公司运作的更大空间,该法的实施无疑将为股权转让带来更多、更复杂的问题。所以研究如何规范股权对外转让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避免纠纷的发生显得十分必要。这里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结合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谈一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基本步骤和相应的注意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涉及出让人、受让人、公司(对于受让人而言一般称为目标公司,下文统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等多方当事人的利益,本文将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讨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问题。

  步骤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步骤二: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第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第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

  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第二, 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三,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步骤三: 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步骤四: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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