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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解析字体风格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时间:2018-12-21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解析字体风格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字库是单个书法作品的集合,一种书体的字库从整体上体现字库内所有单字的笔画、结构特征协调统一的艺术风格,从艺术风格整体协调统一的表达方式角度看,一种书体的字库与其他书体的字库相比,具有明显的显著性和区别特征,因此,从艺术风格整体协调统一的表达方式意义上说,字库整体也是一部作品。也有学者指出汉字的单字很难说有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高度,但制成字库会使整套汉字具有统一性,会产生显著性和识别力,达到著权法上的独创性高度。

       学者观点都将字库体现出的"统一的独特风格"作为与其他字库相比具备显著性的佐证。那么"风格"真的能够证明字库的独创性吗?风格,是指一系列先后相继的序列艺术作品的一种特殊的、发展着的品质,这些作品既可以生发出种种的可能性,又呈现出内在的一致性。由此推知,对于字形而言,风格应当是一个字库中通过若干单字表现出的、协调统一的品质,是一个整体宏观性的特点。以方正字形为例,由于该字体既有优雅、柔美和华丽的特点,如少女亭亭玉立的倩影,故命名为"倩体",这种优雅、柔美的风格特点内化于整个字库中的每一个字形中,但是这种风格却无法物化为思想的具体表达,属于为著作权保护所排除的"思想"范畴。也许有人认为字库的"风格"是通过每一个单字体现的,单字的字形正是"风格"的具体表达。风格是作品呈现出的一种综合特点和整体的风貌,因此认定某一个单字"风格"与其他字库或单字相比有无显著性和识别性,似有不妥。书法作品的单字是彰显着随心所欲之美的个性符号,是书法家的精神与书写技法的高度契合,具备高度的独创性和美学价值而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独立作品类型。但是字库中的单字无法完整地体现一种整体性的风格,正如无数的砖块砌成了宏伟的长城,但不能从长城上取下一块砖单独赞美它的雄伟壮丽。

       风格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范畴。称某一款字库的风格独特,犹如夸奖某人对小说情节的构思精巧,在这样的风格、构思被客观地表达出之前,是无法对其从作品独创性的角度进行评价的。司法实践中以"字库有独特、统一的风格,因此与其他字库相比有显著性"为由,认定字库达到了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标准有欠考虑。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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