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并不是单纯的某一种侵权行为,其常常是以一种或两种行为为主,还辅有其他侵权行为。有时侵权行为人实施的多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多种权利。如某行为将所复制的他人未发表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大量销售,其行为则既侵犯了权利人的软件作品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等人身权利,又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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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律师为你介绍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3)
时间:2018-12-2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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